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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条件
●需具备一定经济条件及投资管理能力,有良好的信誉,具备好的投资心态。
●根据代理区域市场等级交纳代理费。
●有能力制定代理区域市场拓展目标(开店数等)。
●有能力贯彻落实公司对专卖店的工作要求,满足专卖店经营要求。
●有基本的物流工作能力。
代理政策
| 代理级别
权益明细 |
地级代理
(含所辖县市区) |
省会代理
(不含计划单列市) |
直辖市区总代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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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代理 |
| 代理费
(可返还) |
6万 |
7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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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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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类40万
二类35万
三类30万 |
| 管理费 |
免 |
免 |
免 |
免 |
| 自营店面
面积(建议) |
40平米左右 |
40平米左右 |
40平米左右 |
40平米左右 |
| 免费赠货 |
3万 |
3万 |
4万 |
10万 |
| 自营店开业赠品 |
3000元 |
3000元 |
3000元 |
3000元 |
| 商圈保护 |
区域独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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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费
及利润的返还 |
按实际进货量(不含免费铺货)返还,返完后继续按此比例返利至合同终止 |
| 6% |
6% |
6% |
8% |
| 总部服务支持 |
●协助选址、商圈分析、店面评估●店面设计、装修指导●提供开业策划、运营管理等各种技术支持●提供定期新款推出●引进会员制度,建立VIP客户档案●提供全年名品特卖促销活动计划等营销支持●享受统一品牌宣传●代理区域内投资者电话,邮件等信息及时传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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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收益值预估 |
60万以上 |
100万以上 |
100万以上 |
500万以上 |
| 备注 |
三类级别省:海南、宁夏、甘肃、青海、西藏、贵州、内蒙;
二类级别省:江西、安徽、新疆、山西、广西;
三类所在省会、地、市、县均为乙类,余为甲类。 |
代理商主要经营形式
★充分利用当地宣传媒体,展开广泛宣传;
★为各机关、单位提供团体购买服务;
★代理总部发展下级加盟商,开设加盟店; ★自主设立N家专卖店;★其他:签约后,总部会当面传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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